建设工程索赔的起因 |
分类:从业心得 时间:(2015-01-16 11:55) 点击:172 |
建设工程索赔的起因 索赔的起因: (1)风险分担不均。 这是工程承包业受“买方市场”现状制约这一客观事实所决定的。在这种情况下,中标的承包商只有通过施工索赔来适度地减少风险,弥补各种风险引起的损失。这就是工程索赔中承包商(Constractor)的索赔案数远远超过业主(Employer)反索赔案数的原因。 (2)施工条件变化。 土建工程施工与地质条件密切相关,如地下水、断层、溶洞、地下文物遗址等。这些施工条件的变化即使是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事前预料。因此施工条件的异常变化必然会引起施工索赔。 (3)工程变更(Variations)。 承包商施工时完成的工程量超过或少于工程量表(BOQ—Bill of quantities)中所列工程量的一定幅度(15%)以上时,或者在施工过程中,工程师(Engineer)指令增加新的工作、改换建筑材料、暂停或加速施工等变更必然引起新的施工费用,或需要延长工期。所有这些情况,承包商都可提出索赔要求,以弥补自己不应承担的经济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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