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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方洪彩,高级律师、浙江省功勋律师(第二届、全省5名)、浙江省优秀辩护律师、丽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、原丽水市律师事务所主任、原丽水市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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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索赔有哪些注意事项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5-01-16 11:56)    点击:166

  施工索赔有哪些注意事项

  (一)施工索赔须注意的事项

  1、索赔时效。索赔事件发生后,承包人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索赔。

  2、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,否则可能会丧失索赔利益的实现。

  3、施工索赔实现的关键是承包人提供的证据确实充分。

  4、施工索赔是单方主张权利要求,经对方签字确认后即成为工程签证,在双方未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,通过诉讼是施工索赔最后的救济手段。

  (二)施工索赔证据

  索赔证据是关系到索赔成败的关键。只有在保存好完整的原始资料的情况下,才能将每一项索赔项目分初步设计图纸、施工图或设计变更的图纸、业主的书面指令、洽商记录和信函文件或每周例会纪要的记录、增加费用或支出的原始合同、单位以及实物照片等整理成证据,来证明索赔的成立,以争取索赔成功。施工索赔证据如下:

  1、招标文件、投标书、中标通知书、工程预算书、工程量清单、施工合同及附件、工程图纸、技术规范、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、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、开工报告、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报告。

  2、工程各项有关设计交底记录、变更图纸、变更施工指令。

  3、工程各项经发包人、监理工程师签字的签证。

  4、工程各项会议纪要、协议、往来信件、指令、信函、通知、答复。

  5、施工计划及现场实施情况记录、施工日报及工长日志,备忘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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