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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方洪彩,高级律师、浙江省功勋律师(第二届、全省5名)、浙江省优秀辩护律师、丽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、原丽水市律师事务所主任、原丽水市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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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项目合同风险防范的措施

分类:生活随笔    时间:(2015-01-16 11:58)    点击:188

  工程项目合同风险防范的措施

  为了预防和规避工程风险,在合同签订和合同履约管理中应采取以下措施:

  一、签订完善的施工合同是预防和规避工程风险、保证工程能够顺利进行的前提和基础

  1、依法签订合同

  《合同法》规定:“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,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”,“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的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。”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,对合同的约定内容的法律作用也愈来愈被当事人所重视。涉及施工阶段的法律、法规是保护工程承发包双方利益的法律依据。承包商只有熟悉和掌握这些法律法规,才能加强用法律保护自己利益的意识,有效依法控制工程风险。

  2、掌握市场价格动态

  在投标报价时,要及时掌握市场价格,使报价准确合理,要避免为了争取中标,不顾实际情况和客观条件一味压低标价,造成亏损风险。目前建筑市场“僧多粥少”造成各施工企业间无序的竞争。明知道干一工程连本儿都保不住,还要硬着头皮干;项目低于成本价,不仅会导致工期延误,安全质量也难以保证。承包商只有及时掌握市场价格,坚持不低于成本合理报价,才能彻底扭转“饮不择食食鱼钓”的尴尬局面。

  3、签订合同的可行性

  承发包双方在谈判和签订施工合同前要对项目进行科学论证,对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风险进行分析研究,对于承担风险过多、于己不利、有失公平的合同宁可不签。施工合同具有可行性,可再进行实质性谈判。

  4、使用国家标准合同文本

  国家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》和内容完整,条款齐全,双方责权利明确、平衡,风险较小,对一些不可避免的风险,分担比较公正合理。双方应按照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》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,将合同条款认真研(续致信网上一页内容)究,逐条推敲。除执行通用条款外,对工程的一些具体要求在专用条款内约定。要特别注意合同用词的严密性,不能使用“争取”等不规范用语,前后条款不能互相矛盾或相互否定。各项约定都必须非常具体。

  例如:一方面是具体开工条件方面的约定。由发包人完成的施工场地“三通一平”,应写明水、电、电讯等管线接至的地点,接通的时间和要求;道路的起止地点,开通的时间,路面的要求;施工场地的面积和应达到的平整程度等要求以及影响开工的责任等,如果由于发包方的原因导致承包方不能如期开工,则工期顺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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