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嫌合同诈骗七百万元疑犯被捕 |
分类:从业心得 时间:(2015-02-05 14:06) 点击:802 |
涉嫌合同诈骗七百万元疑犯被捕 2013年12月11日,某公司法人到武川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,公司被宋某某骗走人民币500万元。武川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报案后,立即调查取证并立案侦查,网上通缉宋某某。今年1月16日,宋某某在乘坐火车时,被武川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抓获。1月17日被武川警方刑事拘留。 经审查,犯罪嫌疑人宋某某,男,51岁,高中文化,河南省巩义市人,暂住沈阳市皇姑区,1987年开始经商,1995年因诈骗罪获刑3年,2012年合同诈骗700万元。 代办公司帮助注册公司 2012年5月,宋某某来到呼和浩特市成立了一家公司,宋某某为法人代表。当时,公司的所有手续都是由代办公司代办,5000万元注册资金也由代办公司垫资,宋某某只拿出10万元现金和一张向代办公司借款5000万元的借条,交给代办公司办理了公司的营业证照。代办公司办出营业证照后,宋某某一直未拿到证照的原件,只拿到了公司的资料、营业证照复印件和公章、财务章、合同专用章及银行账户。 公司成立后,宋某某在没有资金的情况下就开张了。当年8月10日,宋某某拿着公司的证照复印件和公司资料来到武川县,向一家公司出示了早已准备好的材料、法人资料和香港某公司给他提供的在汇丰银行6.6亿美元的英文版资金证明。 两公司被骗700万元 对方看了后,便与他签订了某煤矿股权转让协议,转让资金总价格为8.3亿元人民币。该协议签订后,宋某某在没有取得经营权的情况下,委托党某某(另案处理)向外承包工程开发煤矿。 2012年8月中旬,某公司法人应约前来承包工程,宋某某以矿方的身份,指定承包煤矿的土石方剥离工程,合同签订之后,宋某某让对方交纳500万元的保证金。几日后,对方将500万元现金作为承包工程的保证金,电汇到宋某某公司的账户上。但在准备施工时发现,宋某某没有钱履行股权转让变更手续,他所出具的某公司的两份资金证明,只是促成他拿到了一份股权转让协议而已,为其实施诈骗铺路,骗来的钱用于补亏空。该公司法人得知宋某某没有取得煤矿的经营权,承包的工程不能开工,向宋某某索要500万元保证金时,宋某某却以种种借口推脱,后来多次打电话催要,但电话不是打不通,就是关机。2013年底,该公司法人向武川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。 据了解,2012年6月19日,宋某某利用这些资金证明作掩护,以出借给另一家公司4.8亿元资金周转为名签订合同后,让这家公司缴纳200万元的合同履约金,当履约金打到了他的账户后,被他挥霍一空,被骗方发现被骗后,向宋某某讨要钱无果的情况下报了案。警方查证,在宋某某公司的账户上根本没有 4.8亿元这笔资金。 目前,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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