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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方洪彩,高级律师、浙江省功勋律师(第二届、全省5名)、浙江省优秀辩护律师、丽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、原丽水市律师事务所主任、原丽水市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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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对一咨询
贩卖毒品罪
我要咨询下: 我哥是2013年7月2号被抓,8月8号被依法逮捕,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法院以一个模棱两可的短信息,和一个不是他自己本人的银行卡流水号定的罪, 我想问下,我哥没有犯法,没有证据,警方也没有提供物品指纹证据对比,就以口述证据定罪,这属于正确的定罪么? 尽快回复下,我14号上去杭州,15号面见我哥,麻烦你了,谢谢了
地区:福建-厦门 分类:刑事法律-刑事辩护 提问时间:2015-03-11 20:56:46
提问者:ASK1426078606cbt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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